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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智泉

劇場導演,小城實驗劇團藝術總監,曾在上海及柏林居留及工作。近年作品包括《時先生與他的情人》、《肺人》。


為專業藝團制定文化政策刻不容緩

2019年10月 | 第三十五期

千呼萬喚下,文化局終於優化了2020年「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的申請,其中戲劇演出項目最大的改變包括:

一、將項目最大資助額由25萬提升到35萬;

二、新增了藝團的二年及三年計劃(將社區藝術計劃納入);

三、提升合格線分數;

四、年度資助每年最多批出五個項目。


這個變化對本地演藝文化界來說,依我看來是一個晚到了十年的資助政策,2004年至今我們的樓價翻了12倍,政府公務員的工資每一至兩年增長一次。這政策優化的數額極其量只是追上了2010年前的通脹水平。翻看自2015年開始澳門藝術節的本地製作項目經費,即使不用顧及宣傳、場地費用,單個項目製作金額平均都在38萬到50萬之間。固然本地文化部門是深知製作一個優質水準演出所需要的人力物力,以及經費資源的,但為何直至2019年文化社團的年度最高資助額仍然是25萬?到了2020年最高額調整為35萬,這顯然仍非對待專業藝團及專業藝術家發展的文化政策。但可以想象,仍然會有很多專業團體及藝術家申請,同時也令人擔心未來這個政策又要過多久才會繼續優化?到了2025年,我們還有可能拿著最高35萬去完成一個劇場製作:支付所有製作經費、創作、行政、技術人員經費、租借場地、器材及宣傳嗎?


為專業藝團及藝術家制定有助於本地文化發展的政策,是提升當地藝術文化水平不二之謀略。要發展文化產業,就要清楚區分業餘愛好和專業製作之間的分別。假設明年澳門藝術節能邀請到百老匯第42街所有劇院的老闆及製作人前來觀看本地製作,我不認為雙方能在這個平台中找到有共同投資意願的創作。把目光收回到亞洲,內地大灣區及全國的劇場院線呢?也很難,因為內地的演出場地都以一千人劇院規模作為標準配置,而本地的製作經費及成本,一直都還陷在中小型劇場經費不足的掙扎困局中,我們大部分赴外的文化產業交流都是以觀摩為主,而非對話及合作。


一批又一批的年輕創作人轉眼變成中年,結束了他們精力最旺盛的歲月,而面臨的文化困境卻始終如一,這是很令人沮喪的事。就算發展的條件有限,尤其是硬件、演出空間、觀眾基數等,但人才才是人文社會裡最寶貴的資源。文化政策應該因地制宜,為著這個地方獨特的文化基因而訂立。


既然政府希望以發展文化產業作為施政目標,那就應該有專門針對專業藝團及藝術家創作的政策計劃,推出鼓勵以發展技術創新、結合現代與中華文化觀念、跨領域跨媒體跨地域的大型綜合演出作為理念的「專業藝團計劃」,將項目申請經費上限提升至80萬至150萬,「專業藝團計劃」採取擇優汰劣並收窄額度,鼓勵專業團體及藝術家提交申請計劃。這個數額是國際市場上創作同等規格作品的標準配置,也是澳門藝術節以及澳門文化中心多年來外購節目時基本能拿出手的費用。製作以二至三年的方式展開,定位為國內外大型劇院及巡演規格的作品。三年下來假設有六個項目出現,總支出仍不到一千萬,12個的話就是一千八百萬,是「2019年武林群英會」一年的經費。


如果二千萬能買回一個人的青春,你願意花這個錢嗎?


可是人的青春是政策買不回來的,但城市未來的文化發展,絕對值得用這個錢來投資,為專業藝團制定文化政策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