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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竹

土生土長澳門人。過去十年至今,以策展人及製作人身分,策劃表演、視覺藝術及音樂項目,包括從本土文化出發的藝術項目。亦與大型企業、政府合作的地標性國際級藝術家項目。

藝術太深或太淺

2022年10月 | 第五十期

最近在做策劃案的時候引發的討論,是有關於藝術應該通俗易懂還是保持深度?這個議題的論述有著各種面向,而深度也有很多層次,例如包括創作時所需要考慮的深度、在展演時所要顧及到的觀眾體驗和對作品的理解、以及在論述作品時需要說得多還是少?


曾經聽過朋友說,在看了一個演出後,導演到台上喋喋不休地解釋自己的作品,令看了戲劇的他頓時感到作品的藝術性減低了,畢竟有時過多的闡述會減低藝術給人們的想像空間,以及作品所提出的議題所引起的投射與聯想所創造的趣味性。


然而在資訊量如此龐大,大家說著現代人只有幾秒專注力的當下,要在資訊洪流裡保持高雅與深度不是容易事。而且要量度一個作品和項目是否成功,不少人與單位開始追逐流量、收益數字來以示成功,卻不禁犧牲了不少文化藝術能給予人類社會真實意義的機會。近年流行說藝術普及化,亦流行網紅展、文創這些詞彙。文化藝術向產業方向發展在經濟上會帶來一定的好處,例如韓國在文化產業上的發展無疑是在某程度上成功,然而藝術的價值在更多的時候難以單單用數字和經濟價值來衡量。


藝術普及化在推動藝術教育上必然是具意義的,而這更是一種傳播的概念,關於分享、啟發和引起興趣,但如果創作者刻意淺化創作的本意來貼合大眾的理解,那麼則有違創作的本質;而網紅展與文創則是朝著商業概念而來,目的不在於藝術本身,很多時候是藉文化藝術之名來創造娛樂體驗及消費。


而作為策劃人,一個藝術項目作品的文字說明要寫得多詳細和多白?最近恰恰有機會與另一位策展人聊天談及此話題,他提出的見解甚為有趣。他認為藝術本來就是一個專門的領域,正如地球上所有人對於生命的追求和存在的思考都與哲學命題相關,然而卻不是每個人都能明白哲學家的理論,因此哲學家在表達觀點時也不會追求令一般平民百姓都理解其論述,而是以專業的角度出發,把結構與論點說清楚,相關領域的人就能對接。藝術家追求的是能被人理解但又與別不同,在共識的脈落之中創新,從而推進藝術的發展。


在文化藝術產業化的社會形勢下,在主流認為是成功項目的背面,藝術家和策劃人為了能獲得資源以致能持續創作,一定程度上不得不順著主流意旨,苦苦思量市場性、「爆點」,讓創作趨向娛樂化和大眾化的概念,或者已在抹殺著藝術給予個人、社會所帶來的無形以及是無價的價值。


藝術在無形之中為人類創造非只限於美學的培養,用獨有的形式和語言,研究及記錄人類有關於哲學、文化、歷史、社會、科學、人類學等等的進程,而且在某程度上為人們創造難能可貴的「桃花園」,在不堪的日子裡療癒心靈,用感知的符號學在人與人之間產生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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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太深或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