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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亞

澳門第八個最快樂的人——前面七個不知是誰?

讓澳門製作走進影院和電視

2015年01月 | 第一期

對於極度流行的「文化產業」一說,個人敬畏之餘,卻又不得不帶着兩分猶豫。將文化收編作產業,把文化視作商品,自有其現實和實用的雙重考量和價值,確實難以否認。然而,文化藝術從來不是也不應僅僅是一件商品,理由不表自明。更何況,不停鼓吹文化藝術產業化商品化,會令其自身陷於一個糊裡糊塗的困境。產業化商品化的文化藝術,就如同其他產業其他商品一樣,必須面對市場法則。既然如此,我們又憑甚麼要求公眾同意花費公共資金來大力支持、推動、保護文化藝術呢?市場是否能夠作為衡量文化藝術的最高標準,或許爭議很大;但我相信,絕大多數人會同意,市場並非衡量文化藝術的唯一標準。


不把文化藝術僅僅視作產業和商品,不把文化「產業」文化「商品」和其他產業其他商品混為一談,才有可能跳出單一的市場思維來討論和制定文化政策。法國在支持、推動、保護文化藝術上不遺餘力,成就卓越。究其原因,「文化例外」的思維,早已成為法蘭西民族的共識。


澳門土產電影、錄影製作起步遲發展慢,辛辛苦苦創作出來的作品,大都只能安排在一些小眾場合上放映,遠離公眾的視野。如何能讓澳門影視作品走向公眾,這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難題。


法國的一些成功的經驗,無疑很有參考價值。法律規定,法國電視台每年所播放的電影,至少有一半為本土製作。基於相同的原則,法令要求所有法國電台播放的音樂節目,必須有不少於40%為法語歌曲,而當中更要求有一半是來自初哥新丁的作品。2000年,法國政府修訂該法案,對不同類型電台的播放條件進行分類並制定不同的指引,例如純音樂台,就必須有60%的時間用來播放法國歌曲。然而,無論具體的做法怎樣變,目的始終只有一個,就是讓出更廣闊的天空來弘揚本土文化藝術。


事實上,借助類似法規來扶持本土文化藝術,法國並非特例。一些國家(如芬蘭)甚至規定電視台在黃金時間內必須播放本土作品。由此路進,澳門政府同樣可以參照上述的做法,來制定、推行相關的文化政策,為本地創作提供可以面向更多觀眾的舞台。另一方面,我們也不妨探索在商業影院同場加映澳門影視作品的可行性。要求影院在每場放映時間加映一齣五分鐘或十分鐘以內的短片,在實際操作上應該不會遇到太大的困難。


對於澳門電影的前景,我寧願審慎悲觀也不想草率樂觀。因為唯有如此,我們才可以腳踏實地地摸索各種可能方案,而不僅僅是任憑妄想胡亂飛翔——儘管我的提議或許也會被認定為不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