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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肺人》的成功看澳門小劇場生存之道

2015年04月 | 第四期

文/王慧詩

小城實驗劇團團長及駐團導演譚智泉,近年來導出多齣口碑不錯的劇場作品如《青春禁忌遊戲》、《金龍》、《蝴蝶君》等,最近的《肺人》更是口碑和票房成績斐然。本期「文創人對談」我們將與他探討本地小劇場的生存之道。


李:文化評論人李展鵬    譚:譚智泉


李:《肺人》是澳門不常見的多次重演小劇場,共做了13場。那總共有多少觀眾?


譚:劇院可容納120名觀眾,所以共有1,200人次左右。


李:1,200人次以澳門小劇場來說算多嗎?


譚:是的。《肺人》鋪開13場來做,我們靠口碑而做到觀眾效應,所以後八場很快便滿了。如果將這劇放在一個有400個座位的劇院,但只開三場,便肯定沒有這數字,因為若第一場有七成票房,做完兩場觀眾口碑好,卻沒有機會再看了。


李:在澳門,假如有1,000人去買一本澳門作家的作品,那已是很不錯的數字。《肺人》的良好反應,有沒有令你們想發展某些東西?


譚:我們曾經討論過,假如一直重演這劇,但不申請經費的話可行嗎?監製計過數,其實還差一點;但如果我們的劇場可容納200人而不是120人,那自給自足是可能的。


李:自給自足是甚麼意思?指主要創作團隊及演員都可以獲得薪酬?


譚:是的,但酬勞肯定不高。舊法院的劇場屬於文化局,我們不用交場租,但每一場要租觀眾席、燈光等、還是有一筆費用要花。


李:這是不是代表澳門的劇團有機會成為「全職劇團」?


譚:如果一個劇團每年四個劇中有兩、三個可做到多次重演,而其中一個可做實驗性質的,那便有可能向「全職劇團」邁進。


李:你從《肺人》的經驗中——那些願意花百多元看口碑不錯的本地製作,地點又在比較方便的舊法院而不是在工業大厦,結果一千多人願意消費——你從中看到澳門人對劇場消費的變化嗎?


譚:這次很多觀眾是年輕的上班族,也是我平時去UA看電影的同一類觀眾,這跟平時在工業大厦看到那些熟口熟面的「戲劇愛好者」是不同的。這次我們多吸納了一班偏向娛樂性消費的觀眾,他們平時喜歡看電影和演唱會。但原來,當一個劇場口碑好時,這班人是願意走進來的。


李:你對於上述新的消費族群的成長樂觀嗎?


譚:內地的一間製作公司曾分享過一個觀察,入劇場的人和去咖啡店消費的是同一族群,無論年齡層和職業等背景也十分相似。近年澳門多了很多咖啡店,有一班喜歡小資情調的消費群,我想,劇場又能否成為他們的一個選擇呢?林奕華曾來澳做《華麗上班族之生活與生存》舞台劇,有5,000人搶票!原來,澳門有5,000人會去看劇的!


李:澳門的5,000等於香港的60,000,即是紅館了!現在各大城市都設有文創區,那裡不只有畫廊和劇場,還有一些高級餐廳,可以吃完飯後看劇場,然後再去咖啡店喝一杯,或逛精品店,以給消費者一系列的消費活動,一方面擴大文化消費群,另一方面亦是各文創產業間的互相推動。你覺得澳門需要發展這類型的文創區嗎?


譚:如果對象是本地人的話,我想本地人一定喜歡,因為澳門專為本地人而設的地方太少了。這類項目總是偏向發展成旅遊區,本地人就未必喜歡。其實,這要視乎大家夠不夠膽去做一個不依賴旅客的文創區,又或者在兩者之間拿到一個平衡。


李:這就是要思考旅遊業如何幫到文創發展,而又不會「吃掉」文創。澳門除了洶湧而至的自由行,有沒有比較有質素的旅客?像港澳人去誠品那樣,大家共同擁有一個地方,而不至於「踩冧」一個地方。


譚:我前陣子去了烏鎮參加烏鎮戲劇節,那裡有很多民宿,那種價格平易近人,而不是像來澳門住一晚便等於飛去泰國的價錢。所以如果未來要發展文創區,可否參考發展成如旅遊業一樣發達的烏鎮般,給文化型旅客多一個選擇。


李:舊法院辦過的展覽或劇場都很不錯,看劇前可喝杯咖啡,看劇後方便去吃飯,附近又有停車場,你覺得舊法院適合發展成澳門的文創基地嗎?


譚:目前那裡是最好的選擇,而且那裡的空間尚未完全開發,我們現在只用了以前是法庭的場地。舊法院的天台景觀很美,而且還有地牢,如果那些空間全都開發了,便可成為一個藝術中心,還有潛力吸引外地的藝術家來澳,甚至有空間容納駐場藝術家,促進海內外的藝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