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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好聲音──綜藝節目也能突圍而出

2015年03月 | 第三期

文/吳健玲

因為湖南衛視一齣《我是歌手》,把香港歌星鄧紫棋(G.E.M.)捧得大紅大紫。這幾年中國的音樂選秀騷像雨後春筍,其中以兩年前浙江衛視播放的《中國好聲音》把這個熱潮帶上高峰,整個意念來自荷蘭電視節目《荷蘭好聲音》(Voice of Holland)。


2012年,中國星空傳媒旗下的燦星製作以300萬人民幣,向荷蘭電視節目製作公司Talpa買下當地音樂選秀騷《荷蘭好聲音》的版權,再跟浙江衛星合作炮製了這齣極受歡迎的電視節目,播放時收視率一時無兩。


《荷蘭好聲音》自2010年於荷蘭電視台RTL4頻道播放,節目製作人是John de Mol。音樂比賽多得很,但這個節目找來一班寂寂無名的人唱歌,再由一班樂壇巨星品評,各自挑選自己認為最有潛質的參賽者進行特訓,最後就讓他們互相比拼,由星級導師帶平凡徒弟來突顯勵志和夢想的精神。


憑着這個創意,《荷蘭好聲音》在國內獲得極高收視,中、美、法、英、比利時等國家的電視台或製作公司紛紛以高價購買版權。根據荷蘭官方資料,該國是第三大電視節目模式出口的國家,除了《荷蘭好聲音》外,風靡世界的真人騷《老大哥》(Big Brother)和《一擲千金》(Deal or No Deal)也是出自荷蘭。


荷蘭這麼細小的國家,卻能憑綜藝電視節目揚威海外,成功關鍵其實只得兩個字──開放。


荷蘭是一個非常開放包容的國家,它最早把同性戀婚姻合法化,還有歐洲數一數二的紅燈區,合法的大麻館隨街可見,連電視業也百花齊放。這個小國只有1,700萬人口,竟然有11個衛星電視台,競爭如此激烈,自然能汰弱留強。


荷蘭古時是海上貿易強國,至今仍然獨具商業慧眼,例如心知肚明本土電視劇資源有限,傾盡全力也未必拍得出美國電視劇的質素,乾脆入口人家的電視劇算了。荷蘭把資源心思花在自己擅長的綜藝節目,再以這個一技之長出口世界。


2011年,根據荷蘭外交部公佈的資料,荷蘭創意工業的收益為71億歐元,佔荷蘭整體經濟1.9%,單是從事創意工業的有172,000人。如果荷蘭電視真人騷節目的成功令你意外的話,請等等,更成功的還在後頭:歐洲人花在網上遊戲的消費,有35%都來自荷蘭。不過荷蘭人很含蓄,你未必知道荷蘭的創意工業在世上穩佔十大之內,正如你未必知道《中國好聲音》原來是《荷蘭好聲音》的延伸。


回看港澳的電視工業,澳門只有一家澳門電視台,香港的亞洲電視早就如半關閉,無綫電視的電視劇二十年來千篇一律,難得有家香港電視雄心壯志要突破悶局,卻又因政治原因無法申請免費電視台牌照。


從來創意工業講求的是一個地方開放的胸襟,這方面港澳比電視頻道百花齊放的內地和台灣遠遠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