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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子馨

文字工作者。短篇小說改編拍攝的電影《奧戈》入圍捷克卡羅維瓦利國際電影節競賽單元(2010年)。

澳門電影需要成長的空間

2015年10月 | 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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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口故事3》劇照  圖/周鉅宏


寫了三篇「文創路上的澳門電影」,說的都是些澳門電影的狀況,似乎沒有一篇真正涉及「文創」這一瓣,有假文創說事的嫌疑。事實上,不僅是澳門電影,整個澳門文創產業都走在艱難的漫漫長路上。


總體上,我們缺乏產業鏈,難以「從一而終」;沒有辦法持續由文化創意→文化產品→市場銷售,何來真正的文化創意產業?


就以一部影視劇的問世為例,需要編劇、導演、演員、後期製作、市場宣傳、銷售發行、放映院線或播出機構等,其中涉及到眾多行業、企業和相關環節。我們有精彩的故事,有的已經拍成電影,但要實現這件文化產品的價值,即如何將影片推到市場上卻不是簡單的事情。首先,澳門沒有發行商、沒有院線;其次,影視行業發行商、放映院線是否青睞澳門電影,取決於電影自身的水準。雖然,我們已經有大受澳門觀眾叫好的本土影片,也在此間放映了十幾二十場,但一天未打入港台或內地市場,都未算經受商業市場的考驗。


我由始至終不願把澳門電影放在「文創產業」的氛圍中去談論,因為,這樣做如同摧殘一朵含苞待放的鮮花。為甚麼這樣說?


在「文化創意產業」中有兩個詞,一個是文化創意,一個是產業。澳門才經歷了短短的幾年起步,卻讓人感覺到,有關方面似乎已經從「文化創意」這頭一下子走到極端的另一頭,只在乎能否「產業化」這回事。


政府推動文產,講求實際、等待收成,當然沒錯,不過缺乏了實事求是的精神:我們有許多的先天不足、我們的人才還不夠多、我們沒有產業鏈、我們缺乏市場,這些統統不能忽視;世界上哪個地區發展文產不要闖個十年二十年、不在資金上做大量的投入?政府專項基金的任務應該是,努力營造政策「窪地」來放水養魚,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資金保障。與此同時,不能只要企業家,不要夢想家。而且,只看到產業化而沒有盡力去構築那條產業鏈的話,便是「白撞文創」。


有文創夢的年輕人,的確都是夢想家,有的能夢想成真,有的則黃粱夢一場。是否夢想,就等同空想?如果是的話,「中國夢」、「澳門夢」則是更大的空想吧!


政府當年提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到底為哪般?不就是為了社會經濟多元化發展、不就是為了不要只依賴博彩業、不就是為了讓年輕人有更多條人生道路可走嗎!那麼,有興趣加入文產行列的年輕人,兩手空空的,除了創意和夢想,還能有甚麼?他們沒有父蔭,沒有千萬家財去闖業,他們更需要成長的機會,而在成長的過程中一定有跌跌碰碰;我們至少要給他有期限的機會,盡量扶持、給予資助。有的人明明做的就是文化創意的事情,只是尚未生出文化產品的金蛋,便得遭受冷嘲熱諷;倒是商家佬本着生意之道生財,不過套了件文化外衣,立時變成文創先鋒!


當局若只看到終點,覺得企業家才能生出金蛋,那麼就應該設立澳門企業基金,專職推動各項企業的發展,而不是甚麼文產基金。


澳門電影終究要在這條路上成長起來,才有永恆的美麗。


所以,請給澳門電影成長的時間和空間。(文創路上的澳門電影‧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