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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雯

生於澳門、現居紐約,從事獨立策展、寫作及藝術教育工作。2019年擔任威尼斯國際藝術雙年展中國澳門展區策展人,並曾任職於紐約市文化局、美國華人博物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等機構。北京大學中文及藝術學雙學士,紐約大學藝術行政碩士。

讓藝術家回到工作室

2017年06月 | 第二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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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藝術博覽會三月底發佈了最新的藝術市場報告,其中一個數據頗讓筆者驚訝:全球藝術拍賣市場上佔銷售總額一半的作品,其實僅僅來自百分之一的藝術家。換句話說,在這個外表光鮮亮麗的行業裡,人們看到的,往往只是頂端的百分之一而已。剩下這百分之九十九的藝術家,要如何支撐自己的生活與創作?對不少藝術家而言,答案會是政府和非牟利機構的資助。


近日,筆者採訪了曼哈頓下城文化委員會(Lower Manhattan Cultural Council)資助的一名藝術家,了解他在紐約生活和創作的需要。他談到資金固然是首要的,其次是創作空間;但這些都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我們花了更長時間談論藝術家在行政輔助上的需要。一名專業藝術家需要應對的行政工作往往是不足為外人道的,作品整理、資助申請、展覽申請、報稅等等,佔用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這就是為甚麼有一定經濟條件的藝術家都會去聘請助理的原因。可試問多少藝術家有這樣充裕的資金?令許多紐約的藝術家沮喪的是,他們每年都要花上數月的時間做各種資助和駐留計劃的申請,失去創作時間,藝術家到了五月左右知道申請結果,夏天才能開始創作。


這不免讓人反思,整個支持藝術發展的機制是不是出了點問題?它是幫我們培養了藝術的人材,還是行政管理的人材?若干年前,筆者曾參與一個關於建立藝術資助成效評估機制的工作坊,最印象深刻的是講者談到,有哪個行業,人們可以寫幾頁的申請書,然後就獲得一筆資助?此話一出,人們天經地義地認同藝術資助部門就應該採納一套更有效的行政管理程序和語言:流程、預算、時間管理、成效控制……諸如此類。可是當這種行政管理的思維成為常態,甚至是主導思想,我們很容易掉入到一個陷阱,忘記了機構原來服務的對象是誰?他們的需求是甚麼?怎樣才能更好的支持藝術和創意生產?


回答這些問題,筆者想到從事藝術與商業管理跨學科研究的美國學者Amy Whitaker去年出版的一本書,名為《藝術思維:如何在流程、預算和控制的世界開拓創意空間》(Art Thinking: How to Carve Out Creative Space in a World of Schedules, Budgets and Bosses)。作者比較了管理思維和藝術思維的區別:前者是一個從A到B的過程,後者是一個創造B的過程。換言之,藝術創作更像是一個實驗的過程,也有人把它形容為從零到一的過程,它的結果往往是難以預料的,沒有人能事先知道那個成功的B到底是長成甚麼樣子的。


套用這種思維來重新思考當下的的藝術資助機制,會讓我們產生不同的考慮。我們可能會開始懷疑一個完善的藝術計劃書、流程表和預算表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我們也會對結果或所謂成效抱持更開放的態度和實驗的精神。藝術創作的本質是充滿實驗性的,如果有人能寫下一條成功的方程式,我會懷疑那不過是複製得來的,而在藝術和創意的世界,最不需要的就是複製。


也許當下藝術資助的管理思維早已是根深蒂固,但藝術家的聲音卻叫我們不得不反思:「藝術家都有一個夢想,就是走進自己的工作室,然後創作。」愈是能夠幫助藝術家接近這個夢想,我們愈是在真正地幫助藝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