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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火》月刊:Zine是一種紙本上的藝術展覽

2019年04月 | 第三十二期
文/張書珩、侯杰華

《馮火》(Fong Fo)創辦人朱建林,在廣州美術學院主修油畫,2013年與同學馮偉敬一起創辦了《馮火》月刊。這本以一元販售的刊物,集結了來自不同創作者以小說、散文、詩與插畫的創作形式,每期發行的內容不設立固定主題、不刻意排版,僅將藝術家的作品做原始刊登。《馮火》目前能見於廣州、北京、上海、香港等地,已擁有超過十個城市與銷售據點的規模,除了發行刊物之外,《馮火》本身亦是美術館合作的展覽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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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Zine不是為了要成為正統出版品,而是留下自己的作品

 

朱建林出身自美術系,他與志同道合的同學都深受藝術行為的概念影響,「我們都覺得可以重複且規律地做同一件事,是很美好的。」他表示:「我想透過一種形式來保留被創作的作品。」每月固定出刊的《馮火》月刊因此誕生,「我們最早開始在學校附近的士多店做販售,那裡只是一個村落,慢慢地透過串連,《馮火》月刊的銷售地點也延伸至壽司餐廳、酒吧和一般書店。」他也形容,月刊的銷售店家有些具備自己的特色與風格,他也希望可以透過一本Zine的存在,引領大家前往至另一個很特別的實體場域,就像閱讀Zine的體驗,讀者能夠進入到另一個世界。


《馮火》月刊並不是要成為一本正統的出版品,而是為了留存藝術,「也是做了一年之後,我們才知道市面上有所謂Zine這個名詞。」


內容刊登鎖定願意連載一年的創作者


《馮火》月刊從最早的10頁,演變至現在50頁的內容,作品都是創作者自己供稿。「《馮火》有一個基本的合作門檻,願意在這連載一年作品的創作者,才是我們的合作對象。」朱建林分享了緣由:「我們一直是抱持着興趣和熱情而做《馮火》,因此找的也會是具有相同想法,並願意持續做同一件事的創作者。」他笑說:「這樣都願意留下來,那肯定是真心的!」

 

朱建林很享受創作《馮火》的過程,他形容:「創作不見得是為了甚麼目的,最棒的是大夥聚合在一起,專注做一件事。」


Zine的挑戰來自印刷與裝訂


《馮火》月刊的定價為每本一元,「從付錢行為至獲取的途徑,一元是最便利讀者的價格。」朱建林笑言,這是一個大家不用考慮就能購買的價錢,即便買回去後悔了,也不吃虧。朱建林在團隊擔任廣告業務,負責拉廣告與洽談通路上架,「《馮火》每期有三個廣告,一個廣告50元,通路每賣出一本可分到5毫。」廣告收入負擔了紙張成本,「其實我們也沒有限制每期廣告只能刊登三個,想要刊登的廣告內容也採開放的態度。」他補充。

 

被問及Zine在產出上遇到的挑戰,他表示,每個月都要固定生產,除了手工裝訂,印刷也是較花時間的環節,「畢竟是使用家用噴墨打印機,打印的速度不如一般專業機器來得快。」馮火的工作環境,朱建林形容:「是住家也同時是工廠。」

 

藝術展覽是《馮火》的另一種面相


《馮火》品牌自2013年經營至今六年,總共72本出版刊數,除了出版月刊之外,團隊亦不定期跟美術館合作舉辦展覽,「我們組建了影視部,專門做展覽的策劃和製作。」2015年,朱建林、馮偉敬與史毅杰集體創作的《我叫阿史》於陝西OCAT當代藝術中心展出。今年4月,馮火將與美國巴德學院(Bard College)合作舉辦《Fong Fo: Extra》展覽,朱建林表示:「Zine其實就是一種紙本上的展覽,我們是一群想將作品保留下來,讓藝術創作延續下去的藝術家,這是我們成立《馮火》,也會繼續做下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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