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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探本澳的文化創意園

2016年08月 | 第十六期
文/楊嘉欣、梁雄業、李嘉耀

任何產業的發展,都必須要有一個落腳點,文創產業也不例外。業者可能由最初在家工作的小本經營,然後逐漸匯聚同業,形成一個又一個的「文創園區」。最理想當然是做到資源共享又各有特色,甚至成為景點,帶動周邊經濟。

 

澳門近年亦有不少文創園相繼落成,有的由政府補貼,有的完全私人運作。今期《文創誌》的記者走訪多個澳門文創園,分別訪問進駐者和營運商,為讀者及有意物色適合自己進駐的文創業者介紹不同園區的特色和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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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設計中心:定位清晰利文創業者發展

 

成立約五年的極思多媒體製作於2014年底進駐澳門設計中心(下稱設計中心),其創意及營運總監陳子揚稱,早期公司設在地舖,由於租金壓力及工作環境嘈雜而多次搬遷,最後在設計中心安定下來。陳子揚說:「首要考慮條件當然是租金,而這裡打正名號是做設計,又可以認識設計範疇人士,尋找合作機會。」

 

三年租約期內按年加租,陳子揚稱,相比一般辦公室或地舖,設計中心的租金在可負擔的範圍,加租還可以接受。多媒體製作公司的辦公空間主要是為員工提供一個舒適開放的電腦工作環境,以及放置拍攝器材,用不著展覽廳、會議室等設施。

 

「這裡最吸引的服務是免上網費,上載影片及網站運作要快就要很大數據量,商業寬頻費用是一個負擔。」而設計中心24小時運作的管理模式,製作團隊早出晚歸也不成問題。

 

聚集同業,有利業界交流

 

不過一般市民可能未聽過設計中心這名字,設計師要指示客戶前來也需要花心思解說地址,陳子揚對此表示諒解。

 

「中心落成的日子很短,未必很多人聽過,我們倒不介意,多媒體公司的辦公性質不需要靠人流。」

 

陳子揚的拍檔曾子軒是公司的設計總監,他表示,進駐一年半以來認識了其他進駐者,類型多元,水平亦不差,管理者亦試過組織進駐者跨界合作,他的公司就曾與其他進駐者合作一些項目。曾子軒說:「在外面自設公司如果甚少參與公開活動,未必有機會與其他業界人士接觸,進駐文創園就有這個好處。」

 

租金相宜只是考慮條件之一

 

目前進駐者當中有半數是行內資深的設計師,陳子揚不認為就此可斷言設計中心不適合初創業人士。

 

「租金低當然是一個利好條件,不過業績好與壞不一定與文創空間掛勾,如果設計師本身沒有實力,就算是免費送個工作室給他,也是沒有用。」

 

早在兩年前,陳子揚開始為公司物色新的辦公地點,當時有數個可選擇的文創園,尤其以678文創園及設計中心較為吸引。陳子揚比較過兩個地方在行內知名度和發展定位,認為設計中心的風格與定位較清晰,加上678文創園的進駐者不全是文創業者,感覺似是地產項目,故最終選擇了前者。

 

「雖然678文創園的租約期較長,但我認為設計中心的優勝之處是凝聚到不同設計師,有設計氛圍,進駐者有自己的空間,不需要與其他人分租。」

 

管理者非業界出身無意義

 

現時,本地的文創園各自的管理模式有差異,陳子揚認為,相關行業出身的管理者才會知道行業真正的需要。如果文創園由非業界人士管理,與地產項目沒有分別。

 

「有些工作室設有接線生、秘書服務,管理者似乎非文創業者,只是純商業辦公室。」最近亦有文創園推出新合作形式,進駐者可用服務或技術代替部分租金,陳子揚對此感到困惑。「設計作品不是一張張鈔票,不能量化,每個人對一件作品的價值很主觀。」

 

陳子揚稱,未推出文化產業基金前已有一批非業界人士推出文創空間,但他認為部分只是取文創名目,實際只是租賃關係而已;直到文化產業基金出現,漸見不少人一股熱誠打造文創空間,可惜部分成效強差人意,缺乏管理同類項目經驗,硬件配套亦不符合使用者需求。陳子揚認為,反映評估項目潛力的相關政府部門與業界代表,仍需累積更多經驗,讓資助用在真正懂得經營文創空間的人士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