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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雯

生於澳門、現居紐約,從事獨立策展、寫作及藝術教育工作。2019年擔任威尼斯國際藝術雙年展中國澳門展區策展人,並曾任職於紐約市文化局、美國華人博物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等機構。北京大學中文及藝術學雙學士,紐約大學藝術行政碩士。

文化有價

2015年09月 | 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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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所有文化藝術人的通病,他們大都很怕看數字,基本上無法在看到有一連串零的銀碼時馬上唸出千萬和百萬的區別,把幾萬看成幾十萬也是常有的事。


對於藝術創作者來說,與數字割蓆也許是種常態甚至是姿態。跟文藝工作者談成本效益,常常會引來奮力的反抗,這其中最大的理由在於他們長久以來的信仰都讓他們深信文化藝術的最大價值不是數字可以衡量的;好的文化藝術帶來的是精神的撫慰甚至昇華,這些價值是難以量化的。可是這是否意味著文化項目的投入可以不計成本?在一個世界中理所當然的道理,到了另一個世界去訴說又是否能如此理直氣壯?筆者遇到更多的情況是:你別跟我談文化藝術,我不懂──文化和非文化世界的楚河漢界就是這樣形成的,因為各方都可能一直在自言自語而沒有嘗試去溝通和理解彼此的價值觀。


這是一個太重要的命題。文化官員要向普羅大眾說明公共文化支出的重要性;劇目製作人得游說商界贊助者各種潛在利益,讓項目獲得實現的可能;更不要說那些號稱是文化創意產業的項目,本身就必須以獲得經濟效益為目標之一。文化藝術項目的成本計算除了是為了溝通價值觀,還有公共資源分配的合理性、文化機構及文創企業生存與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可這些問題對近年的澳門來說都像是個偽命題,博彩業帶來充裕的庫房收入,連帶文化界也獲得了更多的財政資源,甚至足以讓不少機會主義者假借文化的名義來分一杯羮。缺乏成本效益的計算和客觀的評價機制,最終只會讓整個行業變得良莠不齊,削弱真正具價值的文化藝術項目所能獲得的資源。值得反思的是,文化藝術項目是否真的沒有價值計算的標準?


英國文化學者Robert Hewison和John Holden於2011年出版了《The Cultural Leadership Handbook─How to Run a Creative Organization》(筆者譯:文化領導力手冊-如何營運創意機構)一書,談到應如何理解、傳遞甚至創造文化價值──由個體意念的審美價值,到集體文化活動的經濟與社會價值,給文化項目管理者提供了許多實用的文化價值衡量辦法和思考的空間。例如藝文機構可以採取受眾問卷調查的方式,讓受眾對文化藝術項目在其身體、心智和精神層面的影響作出評價,這類「影響調查」不僅讓抽象的審美價值得以量化,也讓創作者更加了解其受眾所獲得的美感體驗。亦有研究向市民作出調查:如果讓你花錢支付本來是免費的公共文化服務,你願意花多少錢?一項海外調查結果發現,原來居民願意支付的金額比他們實際上投放於公共文化支出方面的稅額高出0.5倍以上。


如此的斤斤計較丶費剎思量,並不是要把商業領域的價值觀投放到文化領域,也不是要去推翻文化藝術的核心價值,只是為了指出文化確有價值計算的可能。倒是所有的計算到了最後,其實都要回到那個最原初的起點──是因為文化無價,所以一切的計算,才有了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