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從事表演藝術的藝術工作者來說,作品、場地、觀眾這個三角關係,總是讓人頭痛──好的作品製作需時,而場地又僧多粥少,難以令觀眾增加。在充滿土地問題的香港,三者要天衣無縫地配合,從來不易。有近三十年藝術行政管理經驗的茹國烈認為,文化空間的管理者在未來,應該要走出「業主/買家」的角色,成為實驗推手,才能令作品和觀眾成長。
表演藝術和場地已不再是業主/買家的關係
曾任香港藝術發展局行政總裁及香港藝術中心總幹事的茹國烈,現在是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下稱「西九」)表演藝術行政總監。面對著正在施工的地盤,他點算著:「香港未來五年會有11個新的表演空間,有六個在西九,五個在康文署的東九龍文化中心,而且大多是中小型場地,適合長演作品。」
長演有市場嗎?可有足夠的觀眾?那就要看你如何定義了。「長演不一定是百老匯那種近乎永久的駐場劇目,其實世界上有很多形式的表演藝術與場地的關係,如德國就是劇團和劇院二合一,場地是劇團擁有的,所以他們不是一個劇目長演,而是一個劇團,每年有不同的劇目輪流上演,而英國的皇家國家劇院也是用德國模式,每個戲做一季,所以每年也有劇季。」
至於香港,茹國烈表示,未來的劇場發展模式必須要符合香港的特色和現實,包括觀眾看演出的習慣。
「以往,香港表演藝術和場地的關係很單一,不是租場就是買節目,是短租服務,買家賣家的關係。至於觀眾,大部分只當一個節目來看,他們可以看電影,看演唱會,也可以看戲劇,所以香港並不流行訂購全年劇季,因為大部分觀眾都是數星期前才決定要看甚麼。香港的選擇太多了,而且人人也很忙。倫敦和香港很相似,但倫敦的演藝歷史有幾百年,香港最悠久的劇團也不過30年而已,建立觀眾和制度的時間短很多。而戲劇在英國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在學校要念文學,電視劇、電影也是莎士比亞和福爾摩斯,戲劇和文學已成為娛樂和文化節目不可或缺的部分。由於香港和外國的文化根基並不一樣,我們好難用外國的例子去借鏡,但有一點是放諸全球皆準的,就是觀眾都喜歡好的作品。」
實驗室與舞台要嚴加區分
不少藝術圈的人認為,場地不足是令到觀眾無法增加的原因。然而,茹國烈並不完全同意此看法。
「最根本的問題是怎樣培養甚至延續好的節目。我們作為場地經營者,或是劇團的管理者,要清楚知道甚麼是好的,才會知道怎樣培養觀眾,令他們懂得欣賞優秀作品,繼而令這些作品可以重演。如果連經營者都沒有好的品味,那是很危險的。用『都支持下啦』的心態去支持一些不成熟的作品,對藝術家和觀眾也不是好事。」
那到底甚麼是好的作品?茹國烈說:「一定是雅俗共賞的。那就是要研究者、劇評人以及一般觀眾也覺得好看。但好的作品很多也是可遇不可求的,若遇上了,就要給它機會演下去。「像《破地獄與白菊花》就是好的作品,無論由劇評家的角度,或是對劇場毫不認識的人來看,都會有所得著。這也算是成功的長演,每次做十場八場,斷續做了七年,差不多100場。另一個例子是《29+1》,演了很多年,給了很多人啟發,還成功變成電影。作為一個場地經營者,當你見到有這麼一個作品,你就要想方法令它成長。」
成長就是要鼓勵新的嘗試,即是做劇場實驗。但茹國烈指出,這個必須要小心處理。
「實驗是必須的,會失敗,也會成功。但實驗作品並不等於一個公眾的呈現,兩者必須清楚區分。觀眾進場前,必須要知道這個是實驗室還是製成品。很多劇場經營者會把兩者混為一談──把一個實驗品當做一個完成作品,這很容易令觀眾中伏,觀眾就會流失。
而香港未來增建的中小型場地,也許就是要回應「做實驗」這個目的。
「西九的其中一個方向是要做新的創作,給藝術家一些空間,把實驗做好,然後變成一個『出得街』的節目。這個概念一定要建立起來。現在這個意識並不是很強,很多時是大家好想做演出,比如說,半年後有個期可以公演兩周,大家就用兩個月甚至更少的時間創作第一稿劇本,而負責宣傳的工作人員已需要作品名稱、造型照、宣傳句準備營銷,但創作者手上就只有初稿,根本未能肯定作品是喜劇還是悲劇就要出海報。劇本未定稿,演員未排好,結果首演時仍像排戲,觀眾也會因宣傳單張與演出內容不符而感到中伏,不再回到劇場,這是不做實驗的代價。
「相反,如果你用這半年做一個閉門試演,當中只牽涉編劇、導演和演員,在實驗室做這件事,用半年時間去修訂劇本,再下年才找個期去做,就扎實得多。當然,沒人可以保證實驗一定成功,但如果前期工作的時間、人力投資拉長,就比較可保證演出是有水準的,觀眾會較願意回到劇場。西九未來是直接在財政上支持核心創作團隊──即編劇、導演、演員的早期創作活動,讓他們有機會實驗和做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