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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文創園:文創園定位不可「大包圍」

2016年08月 | 第十六期
文/楊嘉欣、梁雄業、李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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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創意有限公司營運及創作總監鄺華歡聯同友人於2015年進駐位於關閘馬路的678文創園,現時共有三位進駐者合租一個單位,範疇涵蓋電影、音效、設計和多媒體製作。

 

協同效應,激活創意

 

鄺華歡稱,當時市面上工廈單位的租金約為10至11元一呎,678文創園租金則為9元一呎,雖然不是最便宜,但有一個關鍵令他最終選定了這裡,就是五年租約期,在簽約時已訂定每次加租的百分比,讓進駐者掌握未來五年的租金情況。

 

「我的朋友以前在工廈租用單位,租約年期短,逐年決定翌年加租幅度,一加就加四、五成,下一年又是未知數,毫無心理準備。以錄音室為例,前期裝修做隔音成本不菲,如果租約太短沒有人敢做。」

 

進駐678文創園前,鄺華歡與幾位同行合資購入了一個兩層地舖,集工作室與辦公室功能於一身,但最後卻選擇進駐工廈,鄺華歡有這看法:「與其他公司合租一個單位,大家會共同思考如何發揮更大生產力,我們會一起開會討論手上企劃案有否合作空間,如設計師有作品將要介紹給客戶,他們會先來找我們做一次簡介,彼此提供意見。」

 

678文創園內設有停車場供進駐者租用,大廈聘有保安管理,24小時打開門接待客戶,鄺華歡對管理服務感到滿意,倒是認為整個園區的發展定位未夠清晰。

 

「我感覺管理者只是乘著政府近年支持文創的順風車才翻新這座工廈,卻未必夠經驗運作一個文創園區,結果雙方現時只是業主和租客的關係,未能凝聚到一群文創業者進駐。」

 

文創園區,需各有特色

 

「本地文創園的管理者應要各自以不同定位發展,才能令文創業者更集中,現在文創業者只能按租金和環境去篩選。」

 

鄺華歡指,剛起步創業的文創人因未成立正式公司,需要一個共用工作空間與合伙人商討構思,環境要輕鬆自在,並定期提供創業實務講座,讓創業者凝聚起來。而步入成熟階段的公司所需要的配套與空間規劃卻完全不一樣,可是現時大部分文創園也是「大包圍」。鄺華歡說:「個個想發展多功能,其實愈多功能即是無功能。」

 

鄺華歡認為,本澳有眾多資源可發展文創園區,只是管理者未能把資源用得其所,「各地均有文創空間營運經驗可供我們參考,只是沒有人知道澳門到底要發展甚麼類型的文創,因為政府的做法只是『大包圍』,沒有集中資源和力度先發展好某一範疇,現時每個範疇都開展了步伐,卻沒有明顯效益。」